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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详情1.1.1 本部分适用的设备
替代:
本部分适用于使用在1.4的环境条件下,预期在医疗机构、兽医、制药和实验室等领域对医用材料进行灭菌、清洗、消毒的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例如:
a) 使用蒸汽的灭菌器和消毒器;
b) 使用化学消毒(有毒气体、有毒气雾或有毒蒸汽)的灭菌器和消毒器;
c) 使用热空气或热惰性气体的灭菌器和消毒器;
d) 清洗消毒器。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超声仪器有限公司、杭州优尼克消毒设备有限公司
冯丹茜 符吉林 胡昌明 刘晓林 许洪泉 周庆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