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定桨距失速型并网风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信息、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与电网并联运行、采用异步发电机的定桨距失速型风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加氢站用气态氢储存装置(以下简称储氢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100MPa,使用温度不低于-40℃且不高于60℃,充装高压氢气的加氢站用固定式储气罐储氢装置和无缝管式储气瓶储氢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氢能车辆加氢站的氢气输送、站内制氢、氢气存储、压缩、加注以及安全与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各种供氢方法的氢能车辆加氢站,也适用于加氢加油、加氢加气、加氢充电合建站等两站合建或多站合建的加氢站。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涉及氢能车辆加氢设施的安全运行、人员、设备安全、气体质量、生产作业、监督检查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管理规程。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高压气态氢、液态氢、氢混合气体作为燃料,为氢能车辆提供加氢服务所涉及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中空气压缩机组及供气系统的节能监测项目、监测要求和方法、测试项目计算方法和节能监测评价。本标准适用于压缩空气站内排气压力范围0.3MPa~1.6MPa,驱动功率18.5kW及以上的电动机驱动的空气压缩机组及供气系统。本标准不适用于设在井下、涵洞和舰船等特殊场所的压缩空气站。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用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文件要求、标识、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不超过200m2且输出电压不超过1000V交流或1500V直流的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用控制器。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压缩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气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输送、储存、使用和检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压力不大于35MPa,氢含量不大于25%(体积分数)的车用压缩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气。
本标准对氢氧发生器的安全基本要求、设置氢氧发生器场所环境安全要求、供气系统、电气装置、安全防护装置、试运行、运行及维护、应急处理等作出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0.2MPa且PV≤8.0MPa·L的氢氧发生器及其氢氧混合气供气管道。
本标准规定了以甲醇及脱盐水为原料,采用甲醇、水蒸气转化与变压吸附提纯氢气的制氢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安装、试验与检测、标志、包装。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甲醇转化变压吸附制氢系统。
GB/T34542的本部分规定了氢气储存输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总体设计、安全附件、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风险评估的通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40MPa,环境温度不低于-40℃且不高于65℃的氢气储存系统、氢气输送系统、氢气压缩系统、氢气充装系统及其组合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机组热工仪表和执行装置检修、运行维护与试验的内容、方法及技术管理应达到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已投产运行机组的现场热工仪表及执行装置的检修、运行维护与试验。
《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的本部分规定了商用轻水堆二氧化铀燃料组件在贮存和运输的临界安全控制中考虑燃料辐照和放射性衰变引起的反应性效应的准则。本部分还提出了在临界安全评价的输入中描述燃料燃耗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商用轻水堆二氧化铀燃料组件的贮存和运输。
本部分假设燃料和任何固定式可燃吸收体都包含在完整的组件内。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解、加固、损坏或再装配的燃料需作进一步的分析。
本标准规定了蒸汽热量的计算方法及根据温度、压力计算蒸汽热量计量所需参数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过热蒸汽及干饱和蒸汽其温度、压力范围见图1中斜线所标示的区域。即:当273.16K≤T≤623.15K时0MPa<p≤ps(T)(T对应的饱和蒸汽压力);当623.15K<T≤1073.15K时0MPa<p≤16.5292MPa。
本标准规定了分散式空调系统自动需求响应终端的功能要求、接口要求、技术要求和电磁兼容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电力需求响应业务执行过程中,支撑用户分散式空调系统与需求响应服务系统(聚合系统)进行信息交互的自动需求响应终端。
本标准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系统用交直变换型三相储能变流器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化学电池作为储能载体的低压三相储能变流器,其直流侧电压最高值不超过1000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