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公共卫生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工作职责以及考核评价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二级、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肿瘤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职责和考核评价。本文件适用于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肿瘤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相关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公共卫生相关的放射防护工作基本要求、工作职责及考核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等放射诊疗活动的医院公共卫生相关的放射防护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内部食品安全管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职责以及考核评价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肿瘤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内部食品安全管理,以及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的基本要求、工作职责以及考核评价。本文件适用于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肿瘤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考核评价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肿瘤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涵洞工程技术管理的总体要求、控制运用、工程检查和设备评级、安全管理、安全监测、养护维修、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级别为1、2、3级的水利涵洞工程,其他涵洞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使用超声波岩盐气溶胶治疗呼吸系统疾病的技术管理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使用超声波岩盐气溶胶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尘肺病、支气管哮喘等呼吸系统疾病治疗及康复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康养机构与居家使用亦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110kV全户内金属结构变电站(以下简称“金属结构变电站”)雷电防护设计的总体要求、直击雷防护、雷击电磁脉冲防护。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110kV全户内金属结构变电站的雷电防护设计。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燃气服务质量基本规定、服务基本要求、管道燃气服务、瓶装燃气服务、车用燃气服务、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服务、安全服务、服务质量评价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经营服务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服务。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隧道通风的设计标准、通风方式、通风计算、附属建筑、污染空气净化、防烟与排烟、风机选型和安装、通风控制、节能与环保等。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改(扩)建的城市隧道通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