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的基本要求、信息采集、信息管理、信息查询、风险控制、异议处理、材料及归档、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小麦黄花叶病毒和中国小麦花叶病毒检测原理、设备和试剂、间接酶联免疫吸附剂测定、斑点酶联免疫吸附剂测定及RTPCR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小麦黄花叶病毒和中国小麦花叶病毒的检测。
本文件规定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从业人员和职责,工作场所和设备管理,项目评审和合同管理,技术交底和服务计划(方案),委托单位财产和备品(件),从业过程,信息管理,检查、评价和改进,评价工具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规范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以下简称“消防技术服务”)的质量管理活动,也适用于主要相关方(监管部门、社会单位等)对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监督,及认证机构对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运行符合性的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放心消费”评价工作的评价要求、评价的结构、划分依据、评价指标、指标体系及行业应用和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可作为上海市“放心消费”评价工作的依据,适用于从事餐饮、互联网销售平台、住宿、购物中心、建筑装饰和装修、房地产租赁经营和游览景区管理行业的经营者,其他行业经营者“放心消费”评价工作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从事办公楼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要求、合同签署要求、承接查验要求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办公楼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办公楼安全生产服务管理活动。
本文件规定了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流程、立卷审查要求、技术审评要求、行政审批要求、专家咨询、沟通与服务及文件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医疗器械审批机关和审评机构为注册申请人申报第二类医疗器械(含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提供的审评审批服务。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总体要求、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大型活动与应急处置、评价与改进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分类垃圾的投放收运。餐厨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的投放收运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绿化垃圾的投放收运。
本文件规定了垃圾房总体要求、设置要求、设计要求和运行维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新建区域范围内新建的生活垃圾房、装修垃圾房、大件垃圾房,改建、扩建、补建垃圾房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含铜蚀刻废液综合利用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入厂分析、收集和贮存、工艺过程、环境保护、综合利用产物控制的技术要求以及运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含铜蚀刻废液综合利用企业全过程管理以及与含铜蚀刻废液综合利用有关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