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采用导电橡胶探头进行衬底表面纳米、亚微米尺度薄膜方块电阻四探针无损测试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目测平坦且表面存在纳米、亚微米尺度薄膜样品的方块电阻测定,方块电阻测试范围为1×10-4Ω~1×104Ω。
本文件描述了采用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原理测定氧化石墨烯材料傅立叶红外光谱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氧化石墨烯粉体及其他功能化石墨烯粉体材料(例如羰基功能化、羧基功能化、羟基功能化、环氧基功能化和碳碳双键功能化等)的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测定,氧化石墨烯浆料经过干燥处理后得到的粉体、其他官能化石墨烯粉体、还原氧化石墨烯、氧化石墨傅立叶红外光谱的测定也适用于本文件。
本文件规定了综合能源系统能效测算边界、测算指标体系和测算要求、数据测量要求、指标计算和测算分析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用户多种供能类型的综合能源系统传输、转换、存储环节的能效测算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环境信息数据共享交换的总体架构、共享交换功能、共享交换管理要求、共享交换数据提供和使用要求、实施要求和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省内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之间的环境信息数据共享交换活动。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管理中心的基本条件、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和要求以及绩效考核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管理中心为慢性病高危人群、慢性病前期人群、慢性病患者、慢性病并发症患者等服务对象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
本文件描述了在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系统状态检测、动力性能检测等项目的技术要求、检测条件和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系统在整车不拆解、沿用原厂控制策略条件下的检测,其他类型电机系统参照执行。
本文件适用于在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系统、驱动电机、驱动电机控制器,对仅具有发电功能的车用电机及控制器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为“平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管理、服务方式和项目以及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服务单位开展平台建设和服务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废无机酸入厂分析、贮存、综合利用过程及产物污染控制的技术要求和综合利用经营企业运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废无机酸综合利用经营企业建厂选址、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以及与废无机酸综合利用有关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产废企业自建废无机酸综合利用设施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的入厂分析、贮存、物化处理、综合利用、焚烧、填埋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单位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可用于指导综合利用与处置单位工程建设以及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产废单位自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设施参照本文件执行;有特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专用标准的,同时执行专用标准。
本文件不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本文件规定了在运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的技术要求、检测条件及检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在运电动汽车的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在整车不拆解、沿用原厂控制策略条件下的检测,其他类型电池系统参照执行。本文件适用于在运电动汽车在充电、年检、保养和残值评估的应用场景下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的状态检测和性能检测条件、要求及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的职责,实施流程,实施方案的策划、修改和完善,组织报名,作业指导书的制定,样品制备和管理,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指定值及其不确定度的确定,检测数据、结果的报送,数据分析与结果评价,现场技术核查,统计汇总和结果通知,整改,报告和验收评审,存档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能力验证协调机构、承担单位和参加机构实施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其他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能力验证,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电网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一般要求和设备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电网额定频率为50Hz,电压等级为单相220V和三相380kV~500kV的电能计量装置的新建、改造和运行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的基本要求、检测项目及其技术要求以及检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环境:--矿井井下;--制造、使用、贮存火药、炸药、起爆药、引信及火工品生产等的环境;--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气装置区域;--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油井平台;--核电厂的核岛;--以加味天然气作燃料进行采暖、空调、烹饪、洗衣以及类似的管线系统;--医疗室内;--灾难性事故。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互联网应用效益评估的评估原则、基本要求、能力评估、效益评估和评估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行业组织、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效益的评估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公共广场保洁质量与作业的总体要求,保洁质量要求与环境卫生控制指标,保洁作业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道路和公共广场及其附属公共绿地、公共设施的保洁质量及服务。
本文件规定了高处悬挂作业的基本要求、设备安装与检验、作业规程和维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建造、修缮、维护及清洗的高处悬挂作业的场所,特别是在公共环境中的既有建筑作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