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中药提取物生产过程的提取、浓缩和萃取在线近红外检测系统的组成、功能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中药提取物生产过程的提取、浓缩和萃取在线近红外检测系统设计、安装及应用。
本文件规定了植物来源的中药材种植从基地准入、种源鉴定、田间管理、采收、产地初加工直至销售、运输等各关键环节溯源的管理要求和溯源信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的中药材溯源体系建设。
本文件提供了药品生产检验结果超出标准时对超标数据的调查流程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超出质量标准的实验室检验项目,包括物料(原料药、辅料、药品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及稳定性考察样品等的检验。
本文件不适用于分析方法验证、检验员培训,新购进仪器和系统验证(如计算机化系统)期间产生的数据,过程分析技术(PAT)产生的数据,微生物相关检验项目。
本文件规定了动物来源生化药品原材料、中间品、原料药/原液质量控制及相关生产工艺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动物来源生化原料药/原液的制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动物体液和分泌物为原料的原料药/原液的制备。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总则、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职责、工作制度和程序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时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清洁服务企业信用及服务能力评估的基本原则和评估指标体系。
本文件适用于清洁服务企业开展自我评估,也可作为第三方机构开展清洁服务企业信用及服务能力评估的依据,其他相关评估活动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供产业技术创新的服务条件、机制建设、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微量物证司法鉴定的委托接收与受理、鉴定方案、签订委托鉴定协议书、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工作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微量物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鉴定工作,其他机构依法从事相关鉴定工作的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内观戒治的人员、场所、流程以及档案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的内观戒治操作,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后续照管对象等参照执行。
本文件确立了化学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原则,规定了评估程序、评估内容和方法及报告编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中单一或多种化学污染物对人群健康风险的评估。
本文件规定了利用环境DNA技术监测淡水生物的采样、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监测内容和步骤,以及质量控制与保证。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湖泊、水库、溪流、河流、河口区等水域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着生藻类、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和鱼类等淡水生物物种组成及相对丰度的监测。
本文件提供了平原河网区入湖河口生态拦截技术的指导,给出了总则、入湖河口水动力调控、植物拦截、强化拦截和运行维护方面的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平原河网区入湖河流水体中悬浮颗粒物、氮、磷等的生态拦截和削减。